媒體解讀|我市職工醫保又有新變化●繳費比例調整 ●住院待遇提高 ●多項業務可網上辦理
日前,《滄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出臺,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秾嵤┺k法》在《滄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細則》的基礎上,對照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市級統籌以及經辦管理要求,對現行的職工醫保實施細則進行修改和完善,《實施辦法》中哪些內容進行了修訂,又有什么調整呢?
調整用人單位及個人的繳費比例
黨政機關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含全部由財政負擔繳費單位)的單位繳費比例,由7.9%(含生育保險繳費比例0.4%)調整為7.4%,其他用人單位的單位繳費比例,由8.5%(含生育保險繳費比例1%)調整為8%,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2%。取消原“單建統籌”參保繳費方式。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由原“統賬結合”按9.5%的比例繳費、“單建統籌”按5%的比例繳費統一調整為按7%的比例繳費,退休前不建立個人賬戶,退休后按規定建立個人賬戶。
原按“單建統籌”方式參保繳費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在本辦法實施后,不再按原規定補繳“單建統籌”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已經辦理醫保在職轉退休手續、未建立個人賬戶的退休人員,按規定建立個人賬戶。
職工住院待遇水平提高
參保人員在本市和省內其他統籌區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按照定點醫療機構的不同級別,起付標準也不同。首次住院起付標準設定為:三級定點醫療機構9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600元、一級定點醫療機構300元。各級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起付標準比同級綜合醫療機構降低100元。一個年度內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標準在第一次起付標準基礎上減半,從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設起付標準。
因治療惡性腫瘤在同一個年度內多次住院的,從第二次住院起不設起付標準。協議期內談判藥品中除治療腫瘤的西藥外,其他談判藥品個人先自付比例由20%調整為5%。屬于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內的一次性醫用耗材的費用個人先自付比例由20%調整為10%。
普通門診費用納入醫保報銷
以往,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去門診看病,只能刷醫??ㄊ褂脗€人賬戶,個人賬戶余額用完了只能自費,不能醫保報銷。本辦法實施后,我市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政策開始實施,職工醫保參保人可以享受普通門診費用報銷待遇了。
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在門診統籌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含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用),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100元,支付比例為在職職工50%、退休人員60%,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在職職工1200元、退休人員1500元。
改革職工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和使用范圍
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為本人繳費基數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2021年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的2%劃入,企業退休人員按2021年我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的2%劃入。
同時,也規范了個人賬戶使用范圍。個人賬戶主要用于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可以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探索個人賬戶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等的個人繳費。個人賬戶不得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支出。
優化簡化經辦服務流程
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實行就醫前登記備案管理,參保人員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國家異地就醫備案小程序、“河北智慧醫?!蔽⑿殴娞柣蜷T戶網站自行辦理異地就醫備案。
門診慢特病實行網上隨時申報、定點醫療機構評審認定模式。參?;颊咄ㄟ^“門診慢特病申報平臺”填報申報人基本信息和申報病種,同時上傳原發病歷資料及近一年能佐證所申報病種在醫療機構住院、門診病歷和相關檢查、化驗等資料,線上提交后,再攜帶相關紙質病史資料到所選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現場認定,從認定之日起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門診慢特病待遇。
參保人員跨統籌區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提交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可通過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直接提交申請,實現“跨省通辦”,也可通過線下方式在轉入地或轉出地經辦機構窗口申請。
(文章來源:滄州日報http://czrb.bohaitoday.com/pc/content/202201/10/content_46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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