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疫苗接種工作中,過敏是民眾很關心的問題,有些市民反映自己有過敏史,不宜打疫苗。什么樣的過敏不能打疫苗?怎么判斷過敏和打疫苗有關聯呢?
關于過敏的禁忌,在新冠疫苗接種技術指南中規定了兩點:一是對新冠病毒疫苗成分過敏;二是過去打疫苗出現了嚴重的過敏反應。有這兩種過敏情況的是不能夠打疫苗的。但是像平常有食物過敏、藥物過敏、化妝品過敏、螨蟲過敏的,這是經常發生的,通常情況下是可以接種疫苗的。
打疫苗之后出現過敏,如何判定是否和疫苗有關系呢?疑似疫苗不良反應與受種者個體差異有關。疫苗不良反應包括一般反應和異常反應。常見不良反應的發生情況與已廣泛應用的其他疫苗基本類似。常見的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為接種部位的紅腫、硬結、疼痛等,少數人也有發熱、乏力、惡心、頭疼、肌肉酸痛等臨床表現。其中,發高燒的情況很少,如患低燒短時間可好轉。異常反應如出現發熱超過38.5℃,或局部紅腫嚴重,超過2.5厘米,身體特別不適,疾病狀態持續的情況。如果是異常反應,需要按科學的機制和一系列流程來判定。各地有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專家組,負責診斷是不是屬于疫苗引起的異常反應,有時候還需要啟動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組,進行相關的調查,根據疫苗的特性、受種者的臨床表現和既往史、診治過程,以及疫苗接種情況等做出綜合判斷。接種疫苗后,可能有極少數人會出現急性過敏反應,多在接種后30分鐘內發生。如發生急性過敏反應,可以在現場及時采取救治措施。
因此,受種者在接種疫苗后需要在接種單位指定區域留觀半小時。接種前,受種者要如實向接種醫生報告身體健康狀況及疾病史、過敏史。
高 菁 韓學敏 整理
(來源:滄州日報)